2016年01月16日
关于《张家界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听证会代表意见的回复
12月4日,张家界市水利局召开了《张家界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听证会,我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了汇总、整理,经研究,决定对其中部分合理意见予以采纳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
一、收集的主要意见
1、1.4条款中应增加经济损失;
2、2.1条款中应增加宣传部门、发改、食品药监、林业等部门;
3、2.2条款中,环保部门的职责中将处罚修改为处理;
4、3.2条第(4)款中假设表述不规范;
5、4.6条第(2)款中,举例不全;
6、4.10条款中,列入《刑法》不合适;
二、采纳的部分意见
1.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,听取各方面的意见;
2、2.1条款中增加宣传部门、发改、食品药监、林业等部门;
3、2.2条款中,市农业局修改为市农委、市卫生局修改为市卫计委、市药监局修改为市食药监局环保部门的职责中将处罚修改为处理;
4、3.2条第(4)款中删除 假设;
5、4.6条第(2)款中删除举例部分;
6、4.10条款中,删除《刑法》。
特此回复。
张家界市水利局
2015年12月9日